DRE# 02439552 · Keller Williams Peninsula Estates
卖房指南 › 人生转折时卖房
卖房指南

人生转折时卖房,一步一步来。

分居或离婚、房子在生前信托里、房子要走遗产认证(probate),或者人在外地、远程卖房——这几种情况,都会在一笔普通的交易上多出几道手续。下面用大白话讲清楚多出来的是哪几步,让您提前安排,而不是到了 escrow 才发现。

2026 年 10 月更新 · 一般信息,不构成法律或税务建议

当卖房和家里的一件大事连在一起时,房产这部分往往不是最难的,却是时间节点最多的。我的工作,是把整个卖房过程放进一份清楚、书面的时间表里,让每一位有决定权的人在同一时间拿到同样的信息,并和处理法律、税务的律师、调解人、受托人和会计师配合。我是持牌经纪人(REALTOR®),不是律师,也不是 CPA;哪些问题该问他们,我会直接告诉您。

分居或离婚时卖房

两个人都同意,并且写下来

在加州,一旦提交离婚或法律分居(legal separation)申请,法院传票(FL-110 表格)上就附有一组标准家事限制令,对夫妻双方(或同居伴侣)同时生效。其中一条,是禁止任何一方在没有对方书面同意、也没有法院命令的情况下,转让、抵押、隐匿或以任何方式处分任何财产,包括房产。这些限制会一直有效,直到案件撤销、法院作出判决,或法院另有命令。

落到卖房上,意思就是:两个人都书面同意,或者法院下令,卖房才能往前走。要不要卖、什么时候卖、卖多少钱,如果谈不拢,应该由双方律师、调解人或法院来处理,而不是由经纪人来“调停”。

谁需要签字

挂牌协议、卖方披露文件、买卖合同,以及 escrow 和过户文件,通常都需要夫妻双方签字。即使房契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,在离婚案件进行期间,产权公司也常常会要求双方签字,或提供法院命令。具体要求,我们会在房子上市之前就和产权公司确认清楚,而不是等到过户那一周。

卖房和离婚,是两条时间线

加州法律规定了最短等待期:从传票和离婚申请送达对方、或对方在案件中出庭之日起(以较早者为准),至少满六个月,离婚才能生效。很多案件实际用时更长。房子可以在判决之前卖,也可以在判决之后卖,选哪一种,由你们两位和律师或调解人决定。有些夫妻会尽早把卖房条件写进书面协议:挂牌价、降价要怎样双方同意、过户前谁住在房子里、维修和 staging 的费用谁出。这些事先写清楚,后面大部分分歧都能避免。

房款去哪里

过户时,escrow 先还清房贷、支付卖房费用,剩下的钱按你们双方签字的书面指示处理。常见的做法有两种:按协议或判决直接分配净房款;或者先存放在 escrow、冻结账户(blocked account)或律师的客户信托账户里,等双方达成一致或法院裁定后再分。这件事要在挂牌之前就定下来,过户当天才不会有意外。

税务要单独谈

联邦自住房免税额:符合拥有和自住条件的,单身报税最多可免 $25 万资本利得,夫妻合并报税最多 $50 万。IRS 对分居和离婚的业主有专门规定,例如前配偶按离婚或分居文件继续住在房子里的情况。报税身份和卖房时间都会影响结果,定卖房日期之前,请先请 CPA 算一算。

我和你们两位怎么合作

  • 每一次进展、每一份 offer、每一个决定,都会同时以书面形式发给你们两位;如果您希望,也可以发给双方律师。
  • 我不会私下和其中一方讨论价格或策略。定价依据的是你们双方都能看到的可比成交。
  • 如果其中一位住在房子里,看房时间提前商量好。
  • 如果有人身安全方面的顾虑,或者已经有限制令,请在开始之前告诉我或您的律师,我们会据此安排沟通、看房和签字的方式。

房子在生前信托里

通常不需要上法院

如果房子登记在生前信托(living trust)名下,设立信托的人去世后,信托里指定的继任受托人(successor trustee)通常可以直接出售,不需要经过遗产认证法院。产权公司和 escrow 一般会要求提供死亡证明的认证副本,以及一份信托证明书(certification of trust)——这是加州遗嘱认证法典第 18100.5 条规定的简短文件,用来证明信托存在、受托人有权出售,不必把整份信托交给第三方。过户前,产权公司也可能先登记一份关于受托人去世的宣誓书。

给受益人的通知

可撤销信托因设立人去世而变成不可撤销时,受托人须在 60 天内向受益人和法定继承人送达正式通知(加州遗嘱认证法典第 16061.7 条)。一般来说,受益人如要对信托提出异议,期限是收到通知后 120 天,或在这段期间拿到信托条款副本后的 60 天,以较晚者为准。受托人还有持续让受益人合理知情的义务(第 16060 条)。有些受托人会根据律师的建议,把卖房的时间和这个期限一起考虑。可比成交、收到的 offer 和时间表,我可以整理成方便和家人分享的形式。

披露依然重要

受托人在管理信托过程中出售房产,可能可以免填标准的卖方披露表 TDS(加州民法典第 1102.2 条)。但豁免并非适用于所有情况,例如可撤销信托的受托人本人曾是房主、或近期住在房子里。即使不需要填这张表,卖方仍然应该如实披露已知、会实质影响房屋价值的情况;而在半岛市场,一份完整、附检查报告的披露文件包,往往能换来更好的 offer。

税基、房产税,以及房子本身

  • 税基。继承的房产,税基一般按去世当日的市场公允价值计算(IRS Publication 551)。您的 CPA 可能需要一份去世当日的估价报告,我可以帮忙协调。
  • 如果家人打算留下房子。按 Prop 19,父母传给子女的房子一般会重新评估房产税,除非子女把它作为主要住所并符合其他条件。规则可查看 San Mateo County Assessor(圣马特奥县评估官)的 Prop 19 说明。
  • 实际的事。房屋保险和水电不要停;尽早决定哪些物品留给家人;花钱维修之前,先请承包商看一看。清理、遗物整理(estate sale)和维修的人手,我都可以帮忙安排。

房子要走遗产认证(probate)

什么情况下需要

如果房子不在信托里,也没有通过联名共有(joint tenancy)或身后转让契据(transfer-on-death deed)等方式直接转移,而遗产金额又超过加州小额遗产的上限,一般就需要走遗产认证。2025 年 4 月 1 日及之后去世的,一般小额遗产上限是 $208,850;去世者在加州的主要住所,价值在 $750,000 以内的,可以申请简化的法院程序。具体适用哪一种,请您的遗产律师确认。

法院授权之前,不能签约

在法院发出授权书(Letters)之前,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无权代表遗产签署有约束力的买卖合同。在那之前,我们可以先做准备:评估房况、安排维修和服务商、整理可比成交。但挂牌和签约,要等授权下来。

遗产认证出售的两种方式

  • 拥有完全授权时(依据《遗产独立管理法》IAEA),遗产代理人通常可以不经法庭聆讯出售,但须在拟定行动日期至少 15 天前,向利害关系人送达“拟议行动通知”(Notice of Proposed Action,遗嘱认证法典第 10586 条)。如果有人反对,出售就要改为在法院监督下进行。
  • 需要法院确认时,已接受的 offer 要在法庭聆讯上提交,其他买家可以当场加价。加价至少要比原价的头 $10,000 多 10%,超出部分多 5%(第 10311 条)。以 $200 万的已接受 offer 为例,第一口加价至少要到 $2,100,500。私人出售的价格,还必须不低于一年内估价的 90%(第 10309 条)。

要以“月”来计划

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,是首次发出 Letters 后四个月,或通知寄给债权人后 60 天,以较晚者为准(第 9100 条);聆讯日期则由法院排期决定。遗产认证中的房子一样可以卖得井井有条、价格合理,只是需要一份所有人都看得到的时间表。净房款归入遗产,按遗产认证程序、由律师指导分配。

人在外地,远程卖房

本地的事,交给本地人

现在不少半岛业主住在外州或海外。远程卖房完全可行,前提是当地有一个人把细节都管起来。钥匙交接、清洁、维修、园艺、staging、拍摄和每一场看房,都由我在当地安排;视频看房和每周书面进展,按您的时区通过微信或邮件同步。

在哪里签字

  • 人在外州:通常可以请流动公证员(mobile notary)带着 escrow 文件上门。按目前规定,加州本地公证员还不能做远程在线公证;但由外州公证员完成的远程在线公证,在产权公司、贷款方和县登记处都接受的情况下,可能可以使用。具体方式请尽早和 escrow 确认。
  • 人在海外:文件通常在美国驻外使领馆公证。预约可能要排好几周,请提早安排。
  • 授权委托书(POA):如果请别人代签,POA 需要产权公司提前审核认可,而且往往需要登记。

预扣税,提前知道

  • 加州:除非卖方符合豁免条件(例如符合条件的自住房出售)并在 FTB Form 593 上申明,escrow 一般会按成交价的 3⅓% 预扣州税。加州居民和非居民都适用;预扣是预缴,不是最终税额。
  • 联邦(FIRPTA):如果卖方在税务上属于外国人士,买方一般须从成交金额中预扣 15% 上缴 IRS。可以申请降低预扣,包括通过 Form 8288-B。请在挂牌之前就和 CPA 确认。

保护好房款和房子

  • 电汇诈骗专门盯着远程卖家。任何电汇指示,都请用您已知的电话号码打给 escrow 核实;邮件里说“账户变更”,一律不要照做。
  • 问一下保险公司,房子空置会不会影响保障;水电保持开通,方便检查和最后验房。
  • 如果房子有租客,租客的权利会影响卖房时间和看房安排,定日期之前请先咨询律师。

这类交易,我怎么做

  • 一份书面时间表:把律师、法院或信托决定的法律步骤,和卖房的步骤放在一起,谁也不用临时等。
  • 信息对所有人一致:夫妻双方、共同受托人、遗嘱执行人,或者各方律师,都在同一时间收到同样的书面信息。
  • 定价有据可查:可比成交完整呈现,价格可以向共有人、受益人,甚至法官解释清楚。
  • 负责协调,不提供法律意见:我和您的律师、调解人、CPA、escrow 配合,但不起草法律文件,也不就财产怎么分提供意见。
  • 中英双语:和您、和您的家人沟通,用哪种语言更清楚就用哪种。

联系我之前,可以先准备

  • 现有房契(grant deed)的副本,看清楚产权是怎么登记的
  • 案件进度,以及律师或调解人的联系方式(如有)
  • 信托证明书,或法院发出的 Letters
  • 最近一期房贷账单,以及 HELOC(如有)
  • 过户时每位签字人在哪里、打算怎么签字

先安安静静聊 15 分钟。

没有压力,也不需要任何承诺。告诉我现在的情况,我帮您把要走的步骤和先后顺序理清楚。

也可以直接打电话或发短信到 (650) 866-9266。我们的谈话只在您和您选择的人之间。


规定和时间都很关键,适合您的做法取决于具体情况。行动之前,请向您的家事律师、信托或遗产律师,或合格的税务专业人士确认细节。本指南为一般信息,不构成税务或法律建议。

资料来源

加州司法委员会 家事传票 FL-110 · 加州 家庭法典第 2339 条 · 加州遗嘱认证法典第 9100、10309、10311、10586、16060、16061.7、18100.5 条 · 加州司法委员会 遗产金额调整表(第 890 条) · 加州民法典第 1102.2 条 · IRS Publication 523、Publication 551 · IRS FIRPTA 预扣 · FTB Publication 1016

微信咨询